地名之緣起與演變

琉球鄉原名為沙馬基,依據史籍記載,元朝時代台灣與沖繩列島合稱琉球或嵧球、琉求。到了明朝改稱沖繩列島為大琉球,台灣為小琉球。到了明朝初改稱台員、大員。到了萬曆未年,荷蘭據台後設市,制若崇臺,海濱沙環水曲曰灣,又泊舟處概謂灣,於是稱為台灣。而人們就將原來的小琉球名稱轉到台灣南部的沙馬基。

荷蘭時期 1624 ~ 1662

明天啟四年(公元1624年),荷人自澎湖敗退,入據台灣本島,以台南為中心,將台灣本島劃為北部(台南以北),南部(台南以南),卑南(台東),淡水等四區。其統治勢力南伸至琉球嶼,大約崇禎六年(公元1634年)左右,據台灣撫墾志載:「居於小琉球島之『番社』,其眾千餘,兇悍異常,常加害荷人及中國移民,曾數討未服。」

崇禎九年(公元一六三七年),荷蘭第四任總督普杜曼又統率荷兵百餘,及新港社土番百餘,與若干放索社土著(今屏東縣林邊鄉)前往小琉球征剿。當時小琉球住有土著千餘人,前曾經殺害荷輪金獅子號船員,並常迫害漢人,荷人乃決意報仇。

以後,荷人將土著圍堵於其所隱藏場所及洞窟內,而以飢餓、放火等方法迫其就範,殺戮其三百以上,俘虜男女老幼七百餘,以船隻五艘運往安平,壯男供勞役,女則配予新港社土著為妻此後多次派兵搜捕逃脫之土著,並將該島嶼租予漢人耕作(據台灣省通志同冑固有文化歷代治理篇),從此琉球嶼土著絕跡,亦即小琉球曾被稱砂瑪磯之緣起也。